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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必威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2022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3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表彰2022年度学院各级团学组织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南京农业大学2022 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院团委决定在2023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六类奖项。

二、评选范围

必威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青年教职工。

三、名额分配

“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优秀共青团干部”5名,“优秀共青团员”7名。

“五四红旗团委”全校评选5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全校评选10 个,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书记原则上自动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占学院名额指标。

“青年五四奖章”全校评选不超过 15 人(包含教职工与 学生),由二级团组织推荐,推荐人数均不超过 2 名,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评审。 

青年教工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由二级团组织推荐, 推荐人数均不超过 1 名,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评审,最终选出 12 名“优秀共青团干部”进行表彰。

四、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标准:能认真贯彻《南京农业大学学院团委工作条例》(南农大团字[2013]38 号);学院党政领导重视,团组织机构健全,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建设、团员推优、评优评奖等各项工作严谨规范;能认真组织开展团员思想政治教育、课外学术科技、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在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开展活动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年度内无重大事故发生。

2.“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各项工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标准:在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项条件的同时,能根据实际情况和班级特色,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支部发展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特色品牌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勤奋学习、实践创新,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4.“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标准:

(1)教职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觉高;年龄 35 周岁以下(1988 年 5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爱岗敬业,扎根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积极服务社会,在重大工作项目和重大政治任务中作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工作、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进取,在本领域积极创新创业创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教职工含在职在岗的在编、非编、人才派遣、博士后、中山青年研究员。 

(2)学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团员的表率。学习成绩良好,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并表现突出;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在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创业、文化体育、践行见义勇为、雷锋精神、服务社会、服务同学,积极投身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

4.“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入团年龄满14 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关心共青团工作,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在实践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 等。

5.“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 28 周岁,入团年龄满14 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身边青年师生,诚实正派,群众认可,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 等。

五、评选程序

1.“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程序:由院团委推荐,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答辩评审;

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各二级团组织根据“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组织团支部和全体团员进行评选,4月7日17: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班级申请材料,个人材料不予受理。学院团委根据评选要求,针对各支部所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六、相关要求

1.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秉持公开、 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确定人选;要将评选表彰作为对团员青年进行教育引导的重要手段,形成正确导向,调动和激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和创造性。

2.各申报团支部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0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得过度包装。

3.请以团支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4月7日17:00前)将“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相关纸质版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 2 份)交至必威学生办(理科南楼F204)。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以“***支部2022年度五四表彰材料汇总”命名)发送至邮箱:526932659@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必威委员会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