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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必威综合测评附加分项目细则(2015年修订)

发布时间:2015-09-23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加减分

类型

项目

类别/等级

附加分

备注

 

 

大学英语四级

CET-4成绩≥604分

0.2

所有考试成绩以成绩单为准

大学英语六级

CET-6成绩≥533分/成绩≥426分

0.3/0.2

普通话考试

成绩≥94分/成绩≥92分

0.4/0.2

IELTS(雅思)

考试成绩6.5分及以上

0.4

TOEFL(托福)

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

0.4

计算机二级

考试优秀

0.2

计算机三级

考试优秀/合格

0.3/0.2

科研项目及论文发表

SRT项目

顺利结题

0.2

 1、发表论文不包括出具录用通知的待发表论文
 2、科研发明须由相关部门或专家认定
3、科研论文综述论文不计在内

专利发明

重大科研发明者

0.3

科研论文

核心刊物第一作这/第二或第三作者

0.4/0.3

一般刊物第一作者

0.3

文体科技
竞赛

各类文体、竞赛及科技创新比赛等活动

国家级奖励

0.6

1、文体比赛包括文化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比赛
2、科技比赛包括英语、数学等学科竞赛,以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等科技竞赛项目

省级(特)一等

0.5

省级二、三等奖,市级一等奖

0.4

市级二、三等奖,校级一等奖

0.3

校级二、三等奖,院级一等奖

0.2

院级二、三等奖

0.1

发表文章

国家级媒体以上以第一责任人发表文章或提供新闻素材(字数≥800

0.6

在省级媒体上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发表文章或提供新闻素材(字数≧800字)

0.5

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报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1篇以上(含1篇),或在校报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5篇以上(含5篇);

0.3

在校报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等作品3篇以上(含3篇)

0.2

参加活动

在省级重大活动中有特殊贡献,受媒体关注;

0.5

 

代表学校或学院参加省市级以上团体类比赛或活动;

0.2

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团体类比赛或活动;

0.1

先进评优

个人荣誉(优干/三好/志愿者等)

国家级先进个人荣誉

0.6

1、仅限于除科技、文体等各类评优;
2、同一奖项取最高荣誉得分,不累计加分

省级先进个人荣誉

0.5

市级先进个人荣誉

0.4

校级先进个人荣誉

0.3

院级先进个人荣誉

0.2

班级校园相关职务

担任班长、团支书或学院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并满一年(一届),考核优秀的

0.2

 

获院级优秀志愿者的

0.1

 

获文明宿舍称号的成员,或类似规格的表彰

0.1

 

其他项目

出操情况

本学年出操满勤

0.1

 

减分项目

日常考勤

早操

无故旷操3次/5次/8次

-0.1/-0.2/-0.3

 

旷课

无故旷课2次/4次/6次/7次及以上

-0.1/-0.2/-0.4/-0.6

卫生

个人累计扣分≥5分/≥8分/≥10分

-0.1/-0.2/-0.3

 

违纪处分

学年内受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0.6

 

学年内受警告处分者

-0.4

 

学年内受通报批评处分者

-0.2

 

说 明:
1、所有附加分项目仅限2014-2015学年(2014年9月-2015年8月期间获得的奖励和处罚)
2、所有申请项目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请自行留存备查;
3、集体项目的奖励分,每个成员(获奖年度集体成员)同等待遇,分别加相应的分值;同一集体获得的同一类型奖励,只记最高分;
4、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不同级别的奖励(论文发表除外),只记最高分的奖励;
5、其他奖励或有疑义的奖励分认定,由必威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6、所有减分由学院统一按照规定出具减分明细,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