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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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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综合测评附加分项目细则(2016年修订)

发布时间:2016-09-20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必威综合测评附加分项目细则(2016年修订)
加减分 类型 项目 类别/等级 附加分 备注
  学习类证书 大学英语四级 CET-4成绩≥604分 0.2 所有考试成绩以成绩单为准
大学英语六级 CET-6成绩≥533分/成绩≥426分 0.3/0.2
普通话考试 成绩≥94分/成绩≥92分 0.4/0.2
IELTS(雅思) 考试成绩6.5分及以上 0.4
TOEFL(托福) 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 0.4
计算机二级 考试优秀 0.2
计算机三级 考试优秀/合格 0.3/0.2
科研项目及论文发表 专利发明 重大科研发明者 0.3  1、发表论文不包括出具录用通知的待发表论文
 2、科研发明须由相关部门或专家认定
3、综述论文不计在内
科研论文 核心刊物第一作这/第二或第三作者 0.4/0.3
一般刊物第一作者 0.3
文体科技
竞赛
各类文体、竞赛及科技创新比赛等活动 国家级奖励 0.6 1、文体比赛包括文化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比赛
2、科技比赛包括英语、数学等学科竞赛,以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等科技竞赛项目
省级(特)一等 0.5
省级二、三等奖,市级一等奖 0.4
市级二、三等奖,校级一等奖 0.3
校级二、三等奖,院级一等奖 0.2
院级二、三等奖 0.1
发表文章 国家级媒体以上以第一责任人发表文章或提供新闻素材(字数800 0.6
在省级媒体上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发表文章或提供新闻素材(字数≧800字) 0.5
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报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1篇以上(含1篇),或在校报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等艺术作品5篇以上(含5篇); 0.3
在校报发表报道、简讯、散文、诗歌等作品3篇以上(含3篇) 0.2
参加活动 在省级重大活动中有特殊贡献,受媒体关注; 0.5  
代表学校或学院参加省市级以上团体类比赛或活动; 0.2
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团体类比赛或活动; 0.1
先进评优 个人荣誉(优干/三好/志愿者等) 国家级先进个人荣誉 0.6 1、仅限于除科技、文体等各类评优;
2、同一奖项取最高荣誉得分,不累计加分
省级先进个人荣誉 0.5
市级先进个人荣誉 0.4
校级先进个人荣誉 0.3
院级先进个人荣誉 0.2
班级校园相关职务 担任班长、团支书或学院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并满一年(一届),考核优秀的 0.2  
获院级优秀志愿者的 0.1  
获文明宿舍称号的成员,或类似规格的表彰 0.1  
其他项目 出操情况 本学年出操满勤 0.1  
减分项目 日常考勤 早操 无故旷操3次/5次/8次 -0.1/-0.2/-0.3  
卫生 个人累计扣分≥5分/≥8分/≥10分 -0.1/-0.2/-0.3  
违纪处分 学年内受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0.6  
学年内受警告处分者 -0.4  
学年内受通报批评处分者 -0.2  
说 明:
1、所有附加分项目仅限2015-2016学年(2015年9月-2016年8月期间获得的奖励和处罚)
2、所有申请项目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请自行留存备查;
3、集体项目的奖励分,每个成员(获奖年度集体成员)同等待遇,分别加相应的分值;同一集体获得的同一类型奖励,只记最高分;
4、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不同级别的奖励(论文发表除外),只记最高分的奖励;
5、其他奖励或有疑义的奖励分认定,由必威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6、所有减分由学院统一按照规定出具减分明细,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