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1次公开招聘用人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2)。
2.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招聘人员类型
2021年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书面材料,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准入条件。工勤人员男性35周岁及以下、女性30周岁及以下,且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以下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毕业的普通高校在读生;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以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下午17时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将取消招聘岗位(拟招聘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免予笔试)。
(二)考试办法
实行笔试加面试的形式。免笔试的考生报名成功并经招考单位核实符合免笔试资格条件后,直接进入资格审查,不参加笔试。
(三)笔试
1.考试网上确认: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1年8月4日(星期三)上午9时至2021年8月5日(星期四)下午17时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2.打印准考证。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上传至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本人成绩。
(四)面试对象确定办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五)资格审查
1.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凭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核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按时提供规定有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依次递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5.资格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6.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http://lyylj.gz.gov.cn/)上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式和成绩
管理和专技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工勤岗位采用实操考核的形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总成绩,免笔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3.面试成绩公布:每名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保留后2位仍不能确定名次的,按实际成绩排名。免笔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八)考察对象确定
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用加试方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http://lyylj.gz.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当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或公示中出现有效异议等情况,可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五、聘用、薪酬待遇
(一)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满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2021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学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中级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人员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人事处拟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准考证打印前对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提供的学位或职称证书进行初步审核,考生须配合提供,如未按时提供相应证书,则不能取得免笔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五)2021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83868925
监督电话:020—83872009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1年7月12日
附件 :
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1次公开招聘用人单位简介.doc
2.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1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